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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球員涉賭打假球風波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市職棒球員工會委託顧問律師蔡瑞麟發表聲明,強調球員被列為被告,並不等同於有罪,球員會配合檢調辦案,也呼籲媒體不要做不實臆測、未審先判,同時也期待檢調儘快查明真相,還給無辜球員清白。(陳楷報導)
媒體報導橋地檢署已經將八位球員列為被告,不過職棒工會委任的律師蔡瑞麟在工會部落格強調「被告」並不等於「有罪」,因為刑事訴訟法第廿七條第一項規定,被告可以隨時選任辯護人保護自身權益,但證人卻不能請律師,而且不管是被告還是證人,做的證詞都一樣有效,證人也可能隨時變成被告;因此蔡瑞麟認為選手以被告身分應訊,反而有助於這些從小到大只會打球不通世務的選手,可以由律師陪同進入法庭或詢問室,協助說明案情。28號檢方傳訊熊隊的蔡宗佑當證人,原本要請律師陪同,卻被檢察官拒絕,所以站在球員的立場,寧願以更有保障的被告身分出庭,在沒有判刑以前,媒體及球迷不必在被告的身分上作文章。聲明也強調,工會已經選任律師到場協助球員接受偵訊,相信應有助檢調釐清案情,還給無辜球員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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