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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離婚的趙姓婦人因為無法忍受同住一個屋簷下的大哥酒後經常對她性騷擾和拳打腳踢,去年7月間,憤而持刀把哥哥刺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審理認為,趙姓女子手刃胞兄造成人倫悲劇,但是,念在她自首犯罪,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她2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去年7月28號凌晨,趙姓婦人的大哥酒過三巡,又對她性騷擾,趙姓婦人把哥哥罵了一頓後,就先行返回房間休息。沒想到,她的大哥竟腦羞成怒,把她打傷,趙姓婦人愈想愈氣,於是隨手拿起預藏的牛排刀,朝大哥的右腹部刺殺一刀後回房睡覺,不料,兩個鐘頭後醒來,發現哥哥倒在客廳沙發上一動也不動,才知道鬧出人命,報警自首。
審判長曾逸誠指出,趙姓婦人的犯行雖然屬於正當防衛,卻防衛過當,造成胞兄喪命,無法免除其刑,但考量她沒有前科,而且是自首犯罪,因此輕判2年6個月徒刑。(中廣新聞網 溫蘭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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