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計畫修法,研擬對廣告分級,介入播出內容,在產官學座談會中,與會業者以及部分公民團體認為需要「謹慎」,其中,針對廣告分級部分,廣告業界表示反對,認為「標準」很難界定。法律界則是擔心,衛廣法提供錯誤報導的被害人,尋求救濟的好意,可能會遭到政治人物運用,成為發動群眾攻擊媒體的工具。

第一場衛廣法公聽會,吸引了將近一百位來自產官學界的人士出席,瞭解第二屆NCC委員的初試啼聲之作,雖然NCC很努力的傳達修正案當中的理想性,但來自實務界的疑慮,也提出了不少值得思考的問題。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理事長傅明叡表示:廣告分級當中,對於負面表列的文字描述,常常會出現見仁見智的問題,因此究竟何種程度才算暴力,何種是不宜出現的畫面,往往僅僅是「程度」的不同,涉及審查者的當時的主觀情緒而定,很難有一套客觀的標準,因此對於廣告分級,業界並不贊同。

其次,包括媒改社,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公民團體,一方面肯定NCC將「公民參與」納入監管機制,但是,洪貞玲教授也提醒NCC,碰觸到「內容管理」時,NCC一定要謹慎,不妨借重包括政府,業者以及公民團體等三方共管的方式來解決,如果媒體有多次遭到糾正的紀錄,可以作為下一次換照的是否許可的依據,透過進退場機制的結構管理,謝穎青律師也認為:市場亂象應該從結構下手。

此外,包括理律及常在的兩位律師也質疑,衛廣法雖然把因為新聞報導可能成為受害者的權益保護,納入規範,要求媒體收到觀眾的申訴,必須在十五天內回覆,但如果遭到政治人物鼓動支持者,同時向媒體申訴,媒體恐怕會不勝其擾。此外,實務上,法院對於可能與判決結果有同樣效力的假處分,通常不會同意,與NCC希望透過救濟管道,讓媒體停止播出的構想相互抵觸。對此,NCC承認:還需要進一步與司法院溝通。

NCC公聽會將再針對修法內容發表「不同意見書」的NCC主委彭芸則是選擇坐在台下當聽眾,未發表意見。(中廣新聞網 彭群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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